南方日報2月21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汪次安)筆者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貸款瞭解到,昨日,該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對殘忍殺害妻兒的罪犯鄭永城執行了死刑。
  2011年5月18日上午8時許,鄭永城因認為自己是上門女婿被女方家人看不起、不被信任而自憐,其妻子陳某在旁勸解,鄭永城與之發生爭吵,在爭吵中持一把菜刀將睡在床上約半周歲的兒子小生(化名西服)頸渤傷,接著又持菜刀砍陳某頸部致倒地。隨後,鄭永城企圖自殺,但未果。自殺未遂後,鄭永城發現妻子陳某和兒子小生還未死,又在床底拿出一把西瓜刀,持西瓜刀繼續朝陳某頸渤,並將小生抱到衛生間放進水盆意圖溺水,致使妻兒二人死亡。
  同年11月24日,韶關市中級人SD記憶卡民法院對案件審理後,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鄭永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鄭永城不服,提出上訴。2013年5月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化療飲食禁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並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了執行死刑命令。
  掃西裝外套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韶關:上門女婿鄭某殺害妻兒昨伏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y99zyrnz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